2007年2月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路上放爆竹 伤人惹麻烦
胡康

  2月4日上午,东阳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好乐多商场前巡逻,突然听到阵阵爆竹声中有人在喊“救命。”民警马上冲去,发现有名女子捂着头蹲在地上,手上都是血。民警马上召来警车,将受伤的女士送往医院。据了解,卢女士路过这里,一个圆筒式爆竹突然炸开,将她额头炸了个大口子。而这爆竹是一家服装店为迎新春放的。此事已交派出所处理。
  警方提醒:春节临近,劣质鞭炮买不得,人多的地方放不得。